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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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如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2、(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4、(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建筑工人个人安全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施工安全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1

  一、工程名称: 隆鑫·九熙二期B地块1~4号楼及地下室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三、钢筋工程施工要求:

 1.施工的钢筋要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试验报告。

 2.钢筋表面不允许有油漆和颗粒状或片状铁锈。

 3.钢筋绑扎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核对需用钢筋的规格、直径、形状、尺寸、数量等是否与配料单、料牌和图纸相符合,钢筋平直后、无局部弯曲、按配料单断料,其端头平直、断齐整,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

 4、当梁的高度较小时,梁的钢筋架空在梁模板顶上绑扎,然后再落位;当梁的高度较大(≥1.0m时,梁的钢筋宜在梁底模上绑扎,其两侧模或一侧模后装。板的钢筋在模板安装后绑扎。

 5、梁的纵向受力钢筋采用双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25mm的短钢筋,以保持其设计距离。箍筋的接头(弯钩叠合处)应交错布置在两根架立钢筋上。

 6、板的钢筋网绑扎,四周两行钢筋交叉点应每点扎牢,中间部分交叉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主筋的钢筋网,则须将全部钢筋相交点扎牢。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上层钢筋网下面应设置钢筋撑脚,以保证钢筋位置正确。绑扎时应注意相邻绑扎点的铁丝扣要成八字形,以免网片歪斜变形。

 7、应注意板上部的负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的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

 8、框架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时,应特别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距要有30mm,以利浇筑混凝土。

 9、梁板钢筋绑扎时,应防止水电管线影响钢筋位置。

 10、钢筋应冷加工、严禁加温热弯,弯曲成形的钢筋规格、钢号、形状和尺寸必须以图纸相符合,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在弯曲处不得有裂纹,扭曲现象。

 11、绑扎形式复杂的结构部位时,应研究逐根钢筋穿插就位的顺序,并与模板安装配合以减少绑扎时困难,多个钢筋在一起组合时,当主梁和次梁的上部纵向钢筋相遇时,次梁钢筋应放在主梁钢筋上面。

 12、板类构件钢筋网的绑扎,在四周两行钢筋交叉点应每点扎牢,中间部分每隔一根相互成梅花形状或“八”字形。以免网片运输安装中发生歪斜变形,对钢筋较桸的网片,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用钢筋拉结。

 13、钢筋焊接前先检查焊机各部件的接地情况,调整变压器级次,开放冷却水合上电闸后方可工作。钢筋端头要顺直,两钢筋轴线偏差不超过0.5mm。

 14、该工程的钢筋采用连续配筋方法配筋,尽量不丢短节,节约钢筋。

 15、双层板筋的支撑铁马安装必须准确。距梁边300和后浇带边沿必须设置。

 16、钢筋接长应使用对焊和竖焊,不得使用间隙焊。

 17、对自检合格后的构件应及时上报验收以便下道工序施工。

 18.严格执行合同中的相应条款。

 四、施工安全:

 1、钢筋工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

 2、钢筋工工程作业高度在2米和2米以上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防护。

 3、操作人员不许攀登模板,不许在独立梁及其它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4、工人所有工具,钢筋工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

 5、所有操作工人应做到“三保”要求。不得破坏“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

 6、不得违章施工、冒险施工,对发现隐患时要立即上报现场工长。

 7、不得违章使用机械、电器,防止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

 8、每月10号前必须将各组人员名单上报项目部,并接受相关的“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

 9、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材料收整,做到文明施工。

 10、材料上、下车由专人负责,不乱抢。材料吊运时应合符吊运安全要求,听从指挥。

 11、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2

 为确保本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安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

 ________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甲方要求,依照《_________》和《__________》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乙方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___________》和国 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监管。

 三、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公司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四、乙方承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向甲方相关部门解释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 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甲方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六、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乙方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并接受甲方视情节作出罚款处理。

 八、乙方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村镇的人员、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

 九、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存档一份,乙方施工单位一份)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3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七、本单位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4

 致:XXX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本单位(人)” )受_______________ 委托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施工人数约

 为: 人(名单附后)。

 本单位(人)特此声明愿意接受及遵守___________(项目名称)外围场地高空施工安

 全规范中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如下条款:

 一、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国家、北京市制定之全部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并遵守 贵司制定的___________(项目名称)区域内一切物业管理之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北京市不时颁布之临时管理措施或限制措施,并按照贵司 的要求执行该等措施,本单位(人)不因此向贵司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三、本单位(人)承诺遵守《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xx〕248号)》 及其他与高空作业人员、施工人员安全规范相关的规定进行施工。

 四、此外,本单位(人)还承诺: 1、本单位(人)及工作人员具备与本次施工相匹配的全部合法资质和作业许可,并

 保证工期内该等资质和许可持续有效; 2、严格遵守___________(项目名称)有关噪音、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施工管理规定;3、所有参与本次施工的人员均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备法定的上岗施工资格条件; 4、本单位(人)已为所有参与本次施工的人员购买安全保险,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 护用品;

 5、登高作业人员须对现场认真勘察,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及高空作业和 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思想认识,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确保万无一失; 7、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安全操作有关机械设备; 8、必须服从贵司的监督和检查; 9、按照贵司制定的施工时间计划进行施工;

 10、必须服从贵司为施工人员办理临时施工证件; 11、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原因(如:4级以上大风),将及时汇报贵司,并在征得贵司同意后停工;12、按照本承诺书所列之《施工人员名单》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将提前 日通知贵司; 13、遵守本承诺书所列之《施工人员进场工作流程》以及贵司不时作出之相关修改与解释 五、本单位(人)承诺因以下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责任由本单位(人)自行承担。1、违反正规操作规程操作;2、拒绝按照物业公司安全指引操作;3、施工人员无证上岗; 4、施工人员无有效保险证明; 5、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6、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承诺书规定的事故。 本承诺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本单位(人)负责人(盖章):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5

 我司承担施工的 工程项目,我司根据与总包方北京城建七公司国家特种设备试验基地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特殊工种)等、消防保卫、治安、机械(具)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生活(宿舍、食品)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绿色施工、教育等]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和现场实际情况。我司对上述安全管理事项予以承诺确认,对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地方、行业、你方企业各项规定,规章制度、完整性全面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我方承诺在进场的同时向总包方北京城建七公司国家特种设备试验基地项目经理部,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我方承诺委派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防护、消防、治安、机(具)械、生活区管理。

 我方承诺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发生一般和其它任何事故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我方承诺所有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均为法定注册人员,不临时外招等其他人员,如发生恶意讨新等事件,我方承担一切责任。

 我方承认北京城建七公司国家特种设备试验基地项目经理部,对我方因在日常施工生产活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经济处罚,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按每人次给予单位罚款500元以上。

 特此承诺!

 单位承诺人(签章):

 单位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授权代理人)

 时间:20xx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6

 为了确保工程全工期无任何安全事故,我单位向工程指挥部做出如下承诺:

 1、确保认真组织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施工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运输环节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用电安全、各类机械安全等安全作业制度。

 3、配备专职安全员,悬挂安全施工标语。

 4、确保所有工序按建筑法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单位要求施工。

 5、对涉及变更等工程施工,必须先行报告,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并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6、对各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驾驶员做到经常提醒安全施工。

 7、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事故的应急方案。

 8、进入基坑砌墙人员做到佩戴安全帽。

 9、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好施工作业棚,材料堆放的位置。

 10、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线路等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11、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12、工地材料,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边角废料等及时消除。

 13、施工现场饮食卫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挖土施工必须视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15、对施工现场可能影响往来行人安全地段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记。

 16、机械作业时候,必须有人现场统一指挥作业。

 17、驾驶人员作业前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所有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

 18、各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19、不得破坏施工沿线所有桥涵、道路、原有的下水管道以及所有电线电缆等设施。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7

 为确保月星环球港圣诞美陈项目项目施工安全,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 XXX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焊接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用电作业人员、砌筑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用电要有专业电工负责,使用的各种气体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0、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1、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2、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8

致: 新疆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本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工程如期送电运行;我单位在施工设备招标中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前期与电业部门所有对接与沟通有甲方给予委托全面协调完成直至到送电工程竣工。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决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程等,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4、我单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提供的成套设备一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如有更换,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我方完全同意对不平衡报价的修正,并严格履行计量、变更程序。

 6、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工期的实现。

 7、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保证专款专用,绝不挪作它用。

 8、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绝不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9、我方承诺,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

 10、我方承诺,对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应全力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无条件的接受并及时整改。

 11、我方保证在工程结束进入运营期后,完全配合管理单位进行缺陷、遗留工程的修复、完善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甘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任何决定。

 承诺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20xx 年 6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话题介绍,今天主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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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孝伊糖的头像
    孝伊糖 2026年03月02日

    我是宫柏号的签约作者“孝伊糖”

  • 孝伊糖
    孝伊糖 2026年03月02日

    本文概览:近期网上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

  • 孝伊糖
    用户030212 2026年03月02日

    文章不错《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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